乡镇武装部工作职责乡镇武装部工作职责乡镇武装部工作职责:乡镇武装部工作职责 1 、民兵工作:根据《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 做好辖区内所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民兵编组、训练、政治教育及参建工作, 做好民兵连干部的配备工作,带领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战之能胜,乡镇武装部工作职责。 2 、预备役工作:做好辖区内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及管理工作, 配合预备役部队做好我镇所担负组建的预备役部队的整组点验训练等各项工作任务。 3、兵役工作: 严格按照《兵役法》及《征兵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积极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 认真做好年度兵役登记工作, 正确区分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从严确定预征对象。加强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力度,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完成上级分配的兵员征集任务。 4 、国防有关的其它工作:根据《国防法》的规定,做好镇域辖区内的全民- 国防教育工作统计工作, 随时掌握一手详实资料, 为应对战前快速动员和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做好积极准备, ,乡镇武装部工作职责。 5 、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1 、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 2 、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开展以劳养武活动, 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 、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 、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军官、预备士兵登记统计工作。 6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 、协助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等工作。 8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 、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 、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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