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财务处)文件财务[2016]08号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经费项目支出的通知校内各单位: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1-8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莆财预[2016]123号),(含2015年结余),1-,%,位列市级公共财政项目支出进度倒数第2名。为进一步加快我校预算经费项目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现将我校公共财政预算经费项目(莆田市财政局通报)支出情况(预算金额、支付金额和预算结余)进行通报,请你们认真分析,做好经费开支计划,提高项目支出的执行率。2、每个月初,莆田市财政局将上一个月市级公共财政预算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通报,并按执行率进行排名。届时,我校也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和排名。3、各单位在报销时,应把列入通报的预算经费项目优先列支。4、教学设备购置费也是列入通报的预算经费项目,但未分解给各二级单位,列入学校公用经费。请你们加快设备采购计划报送、设备验收和设备款报账支付进度。5、被列入莆田市财政局通报的预算经费项目支出情况,学校将其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附件:莆田学院预算经费项目支出分解情况表(截止2016年9月22日)财务处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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