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首发仪式上的讲话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首发仪式,这标志着我市的廉租住房制度已经正式启动了。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是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另外,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其住房困难,与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一样,是政府社会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以市场化为特征的住房新体制已成为加快我国住宅发展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根本动力。但是,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愈显突出。因此,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满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2005年12月19日,市政府根据国家建设部等5部局第120号令和省建设厅、民政厅建房〔2006〕246号文件精神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从制订政策层面建立了我市的廉租住房制度。为了认真落实17号令,切实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市政府办公室于今年5月22日出台了《**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细则》。为了切实加强对廉租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房产、财政、民政、物价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就设在市房产局(房改办)。今年是我市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第一年,根据市区廉租住房资金的筹集情况,现阶段我市只实行了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今年就有150户符合条件的“双困家庭”首次享受到了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这是市委、市政府面向困难群体的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其目的就是要改善“双困家庭”的住房条件,努力解决我市广大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了使这项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切实把廉租住房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建立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要建立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构建市、县两级联动的工作体系;要落实资金,保障廉租住房工作稳步进行。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要求,财政预算安排要加大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准备金、管理费用后要用作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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