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三验收组意见验收组(委员会)验收意见:2017年5月22日,天津市环保局组织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和宁河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参加验收的单位还有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理化安科评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宁河经济开发区天津荣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两座厂房上安装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项目实际总投资2665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25万元,2016年3月投入试生产。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主要设备均采取严格的消音、降噪措施。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均交由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施工和生产期间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生产。公司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完善。在试生产及验收监测期间,负荷达到其设计规模的75%以上。三、验收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情况(一)噪声东侧、南侧、西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
表三 验收组意见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