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土方回填材料见证取样要求和一般技术处理措施基础回填材料取样方法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㈠、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 ㈡、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CJ79—2002)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2应不少于1个点;每个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㈢、依据上海市标准《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08—40—1994)取样 1、整片垫层 ①、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②、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①、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②、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㈣、依据《城市道路工程及施工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砂?、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灌沙法) 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㈤、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 沟槽覆土、沟槽回填沙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mm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㈥、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二、取样须知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要求。 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现场取样必须是在见证人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 ②、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 ③、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④、尽量使土样受最低程度的扰动,并使土样保持天然含水量。 ⑤、如果遇到原状土测试情况,除土样尽可能免受扰动外,还应注意保持土样的原状结构及其天然湿度。三、土样存放及运送 在现场取样后,原则上应及时将土样运送到试验室。土样存放及运送中,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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