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1 年上半年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县粮食局、有关单位: 省粮食局将于 2011 年5 月中下旬,通过江苏粮网以网络受理的方式,开展 2011 年上半年江苏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在江苏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粮食经营企业都可以进行申报。之前所有已取得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到期、未到期的企业均需重新进行申报。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依据鉴于江苏省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认定办法正在修订中, 本次粮食类申请企业仍按 2007 年 12月1 日起施行的《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批办法》相关标准执行。油脂类申请先按培训要求填报。(二)申报方式申请企业需登录江苏粮网, 进入“省储资格申报”系统。企业注册后再进入主界面, 选择申请类别, 填报粮食类或油脂类申请表。企业在线提交申请即可, 在线查收到受理通知后, 按要求制作纸质文本一份, 并于现场核查时呈交省粮食局工作人员。(三)申报材料 1 、申请表。按申报系统中《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材料由“江苏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申请系统”生成。 2 、附件要求。企业需将所有附件的原件制作成电子照片, 库平面图需按比例调制成电子照片, 并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在线报送。照片应清晰,系统允许文件的大小为 400k 以下, 。本次申报对附件 3( 江苏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登记证) 和附件 10( 市级粮食局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评价意见)不作要求。财务方面需提交的数据是指 2008 、 2009 、 2010 三个年度由审计部门或法定中介机构出具的数据; 资信证明指本年度(含) 之前三个年度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消防检查合格证明提供 2011 年度当地消防管理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三、申报需知受理时间: 2011 年5月 16 日~ 20日 17: 00; 现场核查时间: 2011 年5月 23 日~ 27 日; 受理方式:网络受理,网络初审; 承办处室:江苏省粮食局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 025-83437624 ; 接此通知后,请各市、县粮食局速传至相关企业。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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