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环保简讯2014年第11期(总第274期)昆山市环境保护局二O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本期要目◇环境保护部政法司副司长别涛来昆宣讲新《环境保护法》◇省环保厅调研我市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我市组织开展2014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督查◇环保局严格执行环评公示制度◇清洁能源项目助力“蓝天工程”◇投百亿元建水生态文明城◇检察院当原告提起公益诉讼◇一河道被污染三家企业有嫌疑◇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学习新环保法系列培训◇昆山开发区成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协会◇昆山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推进顺利◇昆山开发区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现场踏勘制度◇周市镇召开企业环保“三同时”工作会议【重要动态】环境保护部政法司副司长别涛来昆宣讲新《环境保护法》为了准确把握、贯彻执行好新《环境保护法》,促进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作为新环保法宣讲系列活动之一,11月29日上午,我市邀请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就新《环境保护法》作专题讲座,并把此次讲座作为全市领导干部菜单式选学内容。两个多小时的讲座,别涛从中国环境形势、中国环境问题原因、新《环境保护法》出台过程和修改内容等方面,以创新的思维,严密的逻辑,通过引用大量数据、实践考察、案例讲解、法条分析,系统全面地解读了新《环境保护法》。别涛副司长强调新《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及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与健康监测及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企业违法排污将按日罚款不封顶。参加专题讲座的还有,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各区镇分管领导;全市重点企业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部分社会团体负责人,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等共计600余人。(法制宣教科)省环保厅调研我市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推进情况11月25日,苏州市2014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省环保厅自然处(连片办)和苏州市环保局相关领导、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吴中、相城环保局分管领导以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出席参加。会上,对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探讨,对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调整后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思路进行了交流。会后,省厅自然处和苏州市环保局等领导现场调研了张浦姜杭村、锦溪长云村、淀山湖晟泰村、千灯歇马桥村等氮磷拦截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实施情况,对昆山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生态规划科)我市组织开展2014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督查11月18日至20日,市环保局会同财政局牵头组织住建、水利等部门对我市2014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根据《昆山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14年度)》安排,今年我市有张浦镇、周市镇、陆家镇、巴城镇、千灯镇、淀山湖镇、周庄镇、锦溪镇8个镇19个行政村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涉及29个自然村,共实施了40条河道、,总投资4138万元。从督查情况来看,所有年度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运行管理状况良好,但是对照近期省整治办下发的《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考核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在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台账制作及长效管理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督查座谈会上,市委农办、市财政、环保、住建、水利、农委、城乡卫生指导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就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探讨,对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调整后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思路进行了交流。(生态规划科)环保局严格执行环评公示制度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以及省环保厅制定的工作规程要求,昆山市环保局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力度。一、信息主动公开在昆山市环保局的网站(.cn)。二、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审批全程主动公开信息,征求公众意见。1、受理前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公开期限分别为1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理日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审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2、作出审批意见前,主动公开拟作出的批准或不予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
昆山环保简讯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