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富阳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 2013 〕 19号) 文件精神, 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要求,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前置、审批时间的“五减少”为核心内容,以规范网上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深化并联合模拟审批、推行形式审查和捆绑考核等审批方式创新为关键环节,全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审批最快、服务最优”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服务“工业兴市”战略, 为建设富裕阳光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提供制度保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以“宽进、简批”为核心,规范完善备案制度,凡是不涉及政府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变审核、审批为备案,国家规定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除外。政府重点把好环境安全评估、事后监管两道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以“联审、联办”为核心,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规范完善审批流程;以缩短审批时间为重点, 建立联合审批制度。 2 ——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以“便捷、高效”为核心,简化办事内容,缩短办事流程,实行即时即办,力争当场办结。二、主要任务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减少、创新、规范、建制”。(一)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前置条件和层级。 1. 减少审批事项。全市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 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集中清理。清理原则: 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省市政府部门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虽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按程序予以取消或调整;对所有市场能够有效调节,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对于连续两年无人申请办理的“零办理”审批事项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理;对审批内容相同、作用相似,可以通过一个审批事项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一律合并减少。清理方法:部门自查、法制审核、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建立清理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和专家论证制度,分期分批提出保留、取消、调整、下放的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清理重点:各类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 3 。按照“环节最少、时间最短”的要求,对投资项目和民生服务项目分类审批,根据分类等级,分层设定免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深化首席代表制,简化部门内部审批环节,促进窗口充分授权,提升部门审批一审一核率。 。按照“规范、减少、调整”的原则,减少前置审批。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我市政府和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予以清理,并一律转为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取消重复前置。根据审批流程,对上一环节已经要求前置的各类条件,一律予以取消。三是变前置审批为事后监管。原则上对所有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不设前置审批。四是简化必要前置。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但根据我市实际,对审批实际影响不大,或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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