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样标准 1. 目的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构件等的质量进行检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前提;对施工形成产品的试验,凭试验数据验证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是否达 2. 适用范围 gvb, FF5A mn 项目的施工试验。 3. 基本要求 所有建筑和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等进场必须有合格证或检(试)验单。合格证和检(试)验单应齐全不遗漏,可靠不虚假。凡以上随货资料不全、不真的,不予验收。其中水泥和水泥制品、砖、瓦、墙体保温材料、工业废渣、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及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等应附其放射性核素限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证明;砼外加剂应附其氨限量符合要求的证明; 内墙涂料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附其有害物质限量符合要求的证明。 对照供货合同的规定和材料、设备供货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规定,对其外观质量进行全部(或抽样)验收检查,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对需要进行抽样送试验室检验的,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外观检查,在外观检查合格的前提下,按规定取样送检,报告返回后应核对检验结论,合格后方准进场。 、型号规格不明确或对其质量有怀疑以及初试不合格(允许复试)的,应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接收。 凡过期凡工程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需有鉴定证明书,并应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在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4 .主要原材料检验 钢筋 随货资料检查: 每批交货的钢材必须附有证明该批钢材的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钢材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应由钢厂质检部门提供或供销部门复印,内. 容应包括:制作厂名称、炉罐号(或批号) 、钢种、钢号、强度、级别、规格、件数、生产日期、出厂批号;机械性能检验数据及结论;化学成份检验数据及结论;并有钢厂质检部门印章及标准编号。出厂合格证(或其复印件)上还应写明使用的单位工程名称。 外观检查(1 )标志检查:对钢印、喷印、盖印、挂标牌、贴标签和放置卡等进行检查。检查标明牌号、炉罐(批)号等印记是否与合同书及质量证明书一致。(2) 外观质量检查: 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 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冷轧钢筋表面可有浮锈,但不得有目视可见的麻坑等腐蚀现象。钢筋表面如存在其他缺陷,应取样送试验室进行缺陷测量和判定。如外观检查不合格应即作退货处理。(3) 内径尺寸检查: 从每批钢材中抽总数的 1%, 但不得少 10 根进行内径测量。允许偏差标准如下: (单位 mm ) 热轧钢筋公称直径 68 10 12 14 16 18 20 22 25 28 32 36 公称尺寸 1 允许偏差热轧带肋+ + + + 热轧光圆+ 钢丝公称直径 允许偏差+ + 如有 1 点不合格, 则另抽双倍试样进行测量, 如仍有不合格点, 抽样检验取样方法和要求: (1) 热轧钢筋( GB1499 、 GB13013 、 GB/T701 ) .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不多于 60t 为一验收批。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筑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号的含碳量之差不大于 % , 含锰量之差不大于 % , 且每批不应多于 6 个炉罐号。定尺钢筋取样:从每批外观检查合格钢筋中任意取出 2 根,在距钢筋两端部不小于 500mm 处各取 1 根试样,其中 2 根为拉伸试样, 2 根为冷弯试样。盘条钢筋取样:从每批外观检查合格的钢筋中任意取出 2 盘,在距钢筋端部不小于 500 mm 处各取 1 根作冷弯试样,再在两盘中任取一盘截取 1 根拉伸试样。化学分析取样:任取一段有代表性的试样,长度不小于 40 cm。(2) 冷拉钢筋以同一级别、同一直径和同一冷拉参数为一批, 直径 12 mm 以下的不大于 10t 为一批,直径 14 mm 以上的不大于 20t 为一批。从每批冷拉钢筋中任取 2 根,在距钢筋端部 500 mm 处各取一根做拉伸试样和冷弯试样。(3) 冷轧带肋钢筋( GB13788 — 2000 ) 以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不多于 50t 为一验收批。从每批钢材中逐盘( 用于 650 级和 800 级, 每盘重量不小于 100 kg) 或逐捆(用于 550 级, 且每捆重量不大于 500 kg) 切取 1 根试件作拉伸试验。每批钢筋中随机切取 2 个试样作弯曲试验。逐盘取
取样标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