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85项)(四)行政确认类(2项)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备注项目子项1行政确认01273095-9-QR-0001本行政区域内收养登记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2.【行政法规】《中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示认定非营利组织的认定条件及需要报送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确认(不予确认的应当告知理由),并予以公布。:对已认定的单位加强后续管理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在办公场所公示……”2.《中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四)行政确认类(2项)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备注项目子项2行政确认X01273095-9-QR-0002本行政区域内婚姻登记【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公示认定非营利组织的认定条件及需要报送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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