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泰建设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为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集团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集团督查督办工作体系、规范集团督查督办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集团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实现科学决策,确保集团安全、平稳、高效运行,结合集团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试行)。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集团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四)加强协调,强化服务。整合力量,及时协调处理督查督办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努力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部做好服务工作。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集团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集团监事会主席为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集团各项关键重要事务的督查督办工作。集团督查办负责人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集团督办工作的开展。集团督查办是监事会办公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以下简称“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单位)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单位)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集团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完善督查督办专员机制,集团监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集团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单位)的督办工作联络人。集团督查办主要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体系。(二)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三)组织开展督查督办调研、检查和考核活动。(四)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成果应用和交流。(五)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任务。集团督查办负责人是本部门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办事项负全责,主要职责为:(一)提出督查督办立项建议,明确承办事项完成时限。(二)确定本部门督查督办事项承办人。(三)确保本部门承办事项正常开展,检查承办事项办理效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办事项负全责,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督查督办管理办法。(二)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督查督办事项落实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检查。(三)提出督查督办立项建议,明确承办事项完成时限。(四)确定本部门(单位)督查督办事项承办人。(五)确保本部门(单位)承办事项正常开展,检查承办事项办理效果。督办工作联络人负责本部门(单位)督查督办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一)拟定本部门(单位)需要进行督查督办的事项。(二)协调并督促本部门(单位)承办项目负责人按照督办要求按时反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三)针对督查督办事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并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四)负责本部门(单位)督办工作台帐管理,做好日常各类督办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工作。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内容。(一)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初,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集团年度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经营会议和各分管领导、部门、单位的计划、设想,提炼、分解出全年的重点工作,报集团领导审批后下发给各部门(单位),作为集团全年工作的大纲。全年重点工作由集团督查办进行督办,各部门(单位)要将各自承担的集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规定分阶段任务的完成时限,并于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效果、未完成原因等情况反馈至集团督查办,由集团督查办统一汇总后上报集团领导。(二)上级单位的批示、交办、转办事项。集团年度督查督办工作中涉及集团的工作事项、上级单位的批示或交办、转办的各种事项,由督查办整理成督办通知单,下发至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做好跟进与反馈。(三)重要会议议定的事项。集团督查办安排人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等集团重要会议,并根据会议议定的事项整理成督办通知单,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进与反馈。(四)集团领导批(交)办事项。集团领导在各类公文中批示的有关事项,或在各种会议或场合交待布置的任务,由集团督查办根据重要及紧急程度,通过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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