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单位: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医疗质量与安全事项监管(二)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事项监管(三)卫生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单位的事项监管(四)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事项监管(五)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等事项监管(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监管(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的监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职权名称:医疗质量与安全事项监管)单位: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章)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护士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 、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培训、考核、检查的行为。 、过期和失效药品以及违禁药品的行为。,建立医疗服务投诉受理和长效管理机制。 7. 是否存在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处置、整改不到位的行为;是否存在瞒报、漏报、谎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的行为;、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要求监督检查事项。(二):每月不少于1次,由城区卫计局组织抽查,每次抽查医疗机构不少于5家;并督促各医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有计划、记录、考核,检查覆盖率100%;: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结合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由城区卫计局组织抽查医疗机构不少于10家。:每年开展1次,由城区卫计局组织检查,城区监管的医疗机构检查不少于1次。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单位内部监督管理:由各单位管理责任人对单位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二)专项检查:由城区卫计局组织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照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抽查,排查医疗安全隐患,提升医疗质量,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专项检查。(三)全面检查:由城区卫计局组织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计划,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下达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二)调查了解各单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情况,要求被检查单位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查阅、复制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三)发现被检查人存在违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医务人员停止违法行为制作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四)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人的医疗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笔录,交当事人确认签字;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城区卫计局指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监督检查。(二)向被检查人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三)执法人员对被检查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情况逐项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交当事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四)发现被检查人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停止,并制作监督检查意见书。六、监督检查处理(一)发现有责任不落实,预防措施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的,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二)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规定查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三)有关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或作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校验、医保定点和等级评审等依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职权名称: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事项监管)单位: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章)一、监督检查对象区属医疗卫生单位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宣传贯彻实施情况。,落实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情况。。,排查并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二):每月不少于1次,由城区卫计局组织抽查和各单位自查,加强各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每季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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