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支出归口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三:费用支出归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规范各项费用支出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营运成本,提升经济效益,根据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费用支出管理。第二章归口管理部门的划分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下列费用的管理:1、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购置费;2、办公用具、文具和微机、复印机、传真机,包括其配套设备、日常耗材、配件的购置、维修费用及实物管理;3、业务招待费、差旅费;4、公司会议费、经公司批准的处室会议费;5、邮政、电讯、通信费用及实物管理;6、广告费、CIS推广费、协会费用等;7、职工工资、奖金、补贴及临时性用工费用;8、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各项工资性费用;9、职工教育、培训费;10、零星基建、环保绿化费;11、业务书籍征订费;12、注册登记及年审费,质量体系认证及复审费;13、住房公积金;14、常年法律顾问费、经济、民事纠纷诉讼费。第四条公司财务处负责下列费用的管理:1、上交税金及国家规费、基金;2、归还贷款本息,承兑汇票贴息等财务费用;3、外汇兑换等银行手续费,外债登记年审费;4、税务登记及变更费;5、财产保险费;6、各中介机构、政府监管机构审计费等。第五条公司供销处(供应)负责下列费用的管理:1、采购直接费;2、运输费、保险费、装卸、仓储费等。第六条公司供销处(销售)负责下列费用的管理:1、销售业务代理费;2、业务活动费、业务洽谈会议费;3、水泥销售装卸、运输费;4、散装水泥流动罐的装运、维修、租赁费用。第七条公司生产品质处负责下列费用的管理:1、试验、检验费;2、生产许可证年审费;3、技术监督、质检部门的技术服务费用。第八条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按分工、受益原则负责下列费用的管理:1、水电费;2、排污费;3、生产性维修费用;4、对外委托加工费;5、计量检测及年审费;6、消防、安全、劳保费用;7、基本建设支出。第三章计划的管理第九条年度计划公司应在每年第四季度编报次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下发执行。第十条月度计划公司应在每月月底编制次月资金收支及费用计划,经财务处负责人确认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第十一条公司的下列计划外财务事项应经公司董事长审批:1、资产购置、基建、技改项目;2、年度综合经营调整计划;3、借款,财产保险项目;4、广告费、CIS推广及印制费、绿化费项目(附详细方案);5、职工工资、补贴、奖金总额变动;6、对特殊情况下的计划补报。第四章费用的审批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费用支出和对外付款业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即主管领导审批)原则。第十三条公司的固定资产购置、土建工程费用、技术改造费用支出,广告费、CIS承印费、环保绿化费等费用支出,须按程序经董事会批准计划后才能开支。计划外项目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开支。第十四条公司申请办理对外付款,必须根据批准的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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