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工业气瓶(含蓄能器,下同)虽然结构简单,但瓶内承受压力高,使用介质性质、使用环境各异,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为规范公司内以及相关方对工业气瓶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需要使用正常环境温度 (一40~60C)下,(表压),并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 、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C的液体的气瓶(不含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等)的公司各部门、相关方(外协施工单位) 。-1996瓶装压缩气体分类GB7144-。。、 保管、发放、回收工作,并做好记录。,负责气瓶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并反馈、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安全隐患。。(临界温度小于一10C):氧气、氮气、氢气、氩气、一氧化碳、煤气。(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一10C,且小于或等于70C):六氟化硫、二氧化碳。(临界温度大于70C):氯气、氨气。:乙炔。,由检测机构在瓶颈或瓶圈上加盖钢印,并颁发合格证。:氧气、煤气瓶四年,乙炔瓶三年,惰性气体瓶五年。,应提前检验:、损伤或变形;、溶剂的质量有怀疑;、烧灼或表面漆色发黑的痕迹。、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业气瓶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合格证等相关复印件。并明确相关方安全职责。、字样和色环,必须符合》的规定。供气单位的工业气瓶应专瓶专用,不得改装其他气体。气瓶运输车辆应无安全隐患并配备灭火器;禁止氧气瓶、乙炔瓶混放(包括空瓶);气瓶应配备瓶帽和防震圈;立放时,气瓶必须妥善固定,且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卧放时,气瓶头部应方向一致,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进入公司应减速慢行,并按指定线路行驶。禁止在防火、防爆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和有明火的场所附近停车,因特殊情况需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装卸气瓶时应轻装轻卸,禁止抛、滚、滑、碰和倒置;装卸现场禁止烟火,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8收发贮存管理收发贮存保管人员应持证上岗。氮气分装人员应持证上岗。气瓶贮存保管单位需建立验收制度,指定专人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及回收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或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气瓶贮存保管单位每周对工业气瓶的收、发货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设备管理部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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