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考核制度试行草案本效益考核制度是于2002年9月31日例会上经全体员工认真讨论并通过。本制度是以激励为主要目的,采取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提成+奖金的方式进行考核。奖金是按公司每月整体运营情况进行计算,若整体运营达92万元或超过92万元,所有员工都可得到奖金,时间待定。具体内容如下:销售人员基本工资为400元/月,精勤奖250元/月,奖金采用直接效益计提的方法兑现。奖金计算方法:哈市业务员:计算期内个人全部实际到账金额*1%+个人A价以上部分*(1-17%)-基本工资地市业务员:计算期内个人全部实际到账金额*X+个人A价以上部分*(1-17%)-基本工资业务主管:计算期内整个企业全部实际到账金额*5%+个人A价以上金额*(1-17%)-基本工资。地市销售人员提成比率如下:第一个月8%,第二个月5%,第三个月5%,第四个月以后3%,特价产品除外。业务员市场开拓费用自行承担,但如业务员发展的某个经销商连续两个月回款额超过5万元,公司报销500元市场开拓费用。工程技术人员基本工资为理论工资的40%,另60%按效益工资发放。工程技术人员以实际月纯利润进行考核,每月的利润指标为5000元,按实际纯利润占5000元的比重发放效益工资。若实际完成的纯利润介于5000~10000元(包括5000元和10000元),按5%计提;若实际完成的纯利润介于10000~20000元(包括20000元),按8%计提;若实际完成的纯利润介于20000~50000元(包括50000元),按12%计提;若实际完成的纯利润超过50000元,按15%计提。具体分配方式依据工程情况确定。本人利润指标及参与人员的利润指标以及相关费用均列入成本,从利润中扣除。行政人员基本工资为理论工资的70%,另30%按效益工资发放,精勤奖250元/月。效益工资的发放比例,按整个公司每人销售指标为基数,未达预定目标,按实际完成销售额占目标销售额的比重发放。若整体销售额超过目标销售额,%进行提成。四、哈尔滨朗科公司效益考核制度试行方案自200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02年效益考核试行草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