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劳动关系管理的启示国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劳动关系的参与者主要包括 :雇主(或雇主联盟)、工会以及政府,三方参与者在劳动关系的协调中坚持主体独立、权利平等、民主协商、充分的原则,各自在劳动关系管理中承担不同的职责。例如,美国劳动关系管理中,美国政府对劳动关系管理起着重要的宏观管理作用,具体表现在:规范劳动关系的运作。规范就业条件以及在经济不景气时充当雇主的角色。 而工会所代表的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则是公开的冲突关系 ,存在利益上的分歧,必须通过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措施来解决冲突。健全的法律是促进劳动关系管理的制度保障,在劳动关系的协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健全的劳动关系立法是促使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劳动关系趋于稳定的重要原因。例如 ,日本宪法对劳动关系法律的形成确定了三项基本原则,即所有国民都有劳动的权利、劳动标准由劳资双方谈判解决、劳动者有集会结社的权利。这从根本上对日本劳动关系的立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日本专门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也比较健全。日本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有《劳动组合法》、《劳动基准法》和《劳动关系调整法》,这些法律为日本劳动关系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在处理劳动纠纷时都采用集体谈判制,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劳动纠纷。集体谈判是指资方和雇员代表通过谈判的形式,达成覆盖某一雇员群体的协议,对就业条件、工资待遇等进行协商,达成共同的协议。集体谈判制度是职工参与管理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社会民主的体现,是处理劳动纠纷的基本方式。例如,美国的集体谈判在全国性或地方性的工会与雇主之间进行,谈判的内容主要围绕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实践证明,集体谈判制度是一项有上白年历史、并有效推行至今的成熟制度,它能有效地保障工人利益,协调劳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我国中小劳动关系现状及问题劳动合同不规范。我国在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类都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目前我国部分中小在劳动合同订立方面非常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部分中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外来工、临时工居多的中小,劳动合同签订率比较低,通常以口头协议为主,另外,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更低,这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利益,使得与员工之间容易发生纠纷。第二,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不规范。部分中小尽管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都不符合法律规定。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来看,劳动合同的期限开始出现明显的短期化趋势;从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来看,劳动合同往往是由单方拟定的,在签订合同合同之前并未与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导致员工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了解;从劳动合同的内容来看,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条款,例如,对员工的试用期、安全卫生等的规定不明确。这些都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目前我国中小劳动合同的签订形式和内容不规范,也显示了我国中小员工处于弱势地位,权利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目前,我国中小劳动关系不协调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具体来说,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劳动报酬不公平。目前我现象。首先 ,部分中小的薪酬管理制度不规范或者的生产经营效益较低,从客观上导致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较低。部分中小主为了及个人的经济利益,故意压低劳动者的工资,部分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
国外劳动关系管理的启示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