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标价牌监制办事指南事项名称停车场标价牌监制颁发的证停车场标价牌监制使用文书,有效期:无件及有效期审批类型监制,停车场标价价格行为方式的规范性规定及法律效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2、《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粤价[2009]247号)1、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停车场详细地址(要求与权属文件上的地址相对应)、车位数量、停车场入口及缴费地点的具体设置情况、 计费方式(人工计费或电子计费等) 、收费标准、收费工作人员员工总数数量、负责人联系方式、经办人联系方式(含固话和移动电话)等(原件1份);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 1份,原件用于现场核对);3、停车场明码标价牌格式样板 (A4纸彩色打印的纸质件一式两份, 电子文档 1份);4、车位产权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1份,加盖授权单位公章);5、车位规划平面图(用红色笔勾出车位位置及范围)。提交资料备注: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备注:1、停车场明码标价牌规定格式可从我局网址()下载,或在物价科领取。若有疑问,请向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科咨询(电话: 22836304)。2、临时平整土地用于车辆停放的,请并提供辖区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允许开设车辆出入口的凭证。3、请先将电子材料发至我科邮箱:,待确认后由我科工作人员通知联系再带齐纸质材料现场办理。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科。及地点地址 地址:区政府大楼东四楼 D75物价科。审批决定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机关审批程序1、受理;2、监制;3、领取监制文书及标价牌样板。自受理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 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批收费无申请表格无年审或年无检受理咨询咨询机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电话:22836304。备注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1/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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