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人力资源部目录一、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解释二、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流程三、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须知四、社会保障卡其他问题说明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A座602-603室人力资源部持卡就医后仍与选定医院为准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持社保卡就医门诊、住院起付线政策门诊起付线标准为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可持卡实时结算。一、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解释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A座602-603室人力资源部北京市医保19家A类医院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8、北京积水潭医院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11、中日友好医院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16、北京市健宫医院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一、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解释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A座602-603室人力资源部就医不带卡不能报销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参保人员因急诊或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社保卡补(换)卡期间需要就医的须携带相关单位出具的《补(换)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原规定报销。一、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解释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A座602-603室人力资源部个人账户管理方式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账户资金可在银行自主支取。一、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解释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A座602-603室人力资源部二、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流程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A座602-603室人力资源部二、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流程门(急)诊就医前准备参保人员就医时要带好“一卡一册”,即社会保障卡(社保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病历手册)。备注:新发或补(换)卡期间需携带领卡证明就医。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A座602-603室人资资源部二、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流程挂号参保人员在挂号时应主动出示社保卡,门(急)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缴纳,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就医参保人员凭挂号条到诊室看病时,应主动向医生出示社保卡和病历手册,并保证病历手册的连续使用。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2A座602-603室人力资源部二、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流程交费参保人员在交费时,应将社保卡和交费单据一并交给收费人员,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垫付,参保人员仅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拿到结算单据后,应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同时收好社保卡。相关检查、治疗及取药部分医院要求患者在做检查、治疗或取药时需再次出示社保卡,参保人员应按医院要求出示社保卡及相关材料。
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