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白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原则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一) 政府组织、群众白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坚持政府引导、群众白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白愿搬迁的积极性。(二)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三)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一) 搬迁对象选择依据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 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白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水源涵养林、白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 (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2、 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白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二) 搬迁区域的确定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三) 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1、 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白愿提出申请。2、 审批程序:搬迁户白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四) 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三、迁入地建设(一) 迁入地选择依据1、 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白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2、 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3、 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二) 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 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三) 迁入点的建设内容1、 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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