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经营物资的核算•第一节经营物资的分类和计价•第二节原材料的核算•第三节低值易耗品的核算•第四节经营物资清查的核算第一节经营物资的分类和计价一、经营物资的分类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物资一般可以分为如下几类:(1)原材料;(2)燃料;(3)低值易耗品;(4)库存商品。二、经营物资的计价方法(一)收入经营物资的实际成本构成(1)企业购入的经营物资,按实价加上应由企业负担的各种杂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和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其他费用计价。(2)自制的经营物资,按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实际支出计价。包括制造、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料、工、费等支出。(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经营物资,按照加工的材料或者半成品本身的价值加上支付的委托加工费以及为委托加工所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等费用计价。(4)投资者投入的经营物资,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但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二)发出经营物资数量的确定经营物资的发出数量以及期末结存数量,通常依据以下公式计算:期初存储+本期收入=本期发出+期末存储数量 数量 数量 。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各种经营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并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即期末结存+期初结存=本期收入+本期发出数量 数量 数量 。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只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经营物资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到月末,对各种经营物资进行盘点,根据实际盘点所确定的实存数,倒挤出本月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即本期发出+期初结存=本期收入+期末结存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三)发出经营物资的计价方法发出经营物资的计价方法有两种:一是按实际成本核算,二是按计划成本核算。、分批领用,而每次购入材料的单价又往往不同,因而在每次领发材料时,就会发生按哪一种单价计价的问题。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通常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但一经确定采用某种方法,就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1)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材料先发出这样一种经营物资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材料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物资成本在后购入的物资成本之前转出据以确定发出物资和期末结存经营物资成本。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第七章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