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题调研报告一、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历程, 给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长期以来创造积累的重要文化财富, 它所包括的口头文学及其语言载体、传统表演艺术、民俗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 及其相应的活动场所等, 既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体现, 又是中华民族身份和中华文化主权的有力象征。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进入新世纪以来, 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 我国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给予了高度重视。 2003 年初, 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启动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 计划到 2020 年, 初步构建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保护体系,基本实现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005 年3 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确立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针和原则, 对保护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和措施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05 年6月, 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同年 12 月, 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决定从 2006 年起, 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 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有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我国逐步建立起了科学的管理机制。国家设立了由文化部牵头、九个部委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统一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文化部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省区市及所属的地市县也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统一协调和领导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陕西省还建立了由 59 人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为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为切实摸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 2005 年6 月,文化部部署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计划用3 年时间, 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区、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截至我们调研时, 陕西全省已有 100 个县开展了普查工作,占 % , 已有 万名传承人登记在册。截至 2008 年5 月底, 广西 14 个地级市中桂林、柳州已基本完成普查工作,其他 12 个市正在进行之中。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 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举措。 2006 年 5月 20 日, 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包括十个门类共 518 个项目, 涉及 758 个申报地区或单位。 2008 年6月 14 日, 国务院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 510 项, 以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共计 147 项。 200 6年10月, 文化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在此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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