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水源保护区日常巡视和监督管理, 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 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巡查范围: 从取水点起算,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100 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 200 米的陆域。第三条巡查内容 1 、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或者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2、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 3 、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而无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的船舶和车辆通过保护区; 4 、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 5 、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6 、使用炸药、毒药捕杀水生动物; 7、在水源保护区内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违反政府法令的一切行为。第四条巡查组织 1、日巡查现场值班人员随时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记录; 2、月巡查西湾分公司综合部每月对水源保护区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记录。 3、巡查时发现问题, 记录要详细, 重点要突出, 必要时可绘图、摄像等。西湾水厂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巡查查日期:年月日巡查范围从取水点起算, 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100 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 200 米的陆域巡查内容 1、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或者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2、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 3 、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而无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的船舶和车辆通过保护区; 4 、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 5 、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6 、使用炸药、毒药捕杀水生动物; 7 、在水源保护区内破坏水环境及其建筑设、污染水源的违反政府法令的一切行为。巡查结果( 存在的问题) 参加检查人员(签名) 东坝水厂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巡查查日期:年月日巡查范围从取水点起算, 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100 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 200 米的陆域巡查内容 1、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或者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2、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 3 、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而无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的船舶和车辆通过保护区; 4 、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 5 、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6 、使用炸药、毒药捕杀水生动物; 7 、在水源保护区内破坏水环境及其建筑设、污染水源的违反政府法令的一切行为。巡查结果( 存在的问题) 参加检查人员(签名) 城北水厂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巡查查日期:年月日巡查范围从取水点起算, 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100 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 200 米的陆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