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停车系统合作协议甲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财务联系人财务电话代表人姓名代表人职务项目经理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市 区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单位名称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鉴于: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上,就双方合作开展智能停车服务达成一致,双方确认同意本协议及背部《智能停车合作条款》全部内容并自愿签定本协议;二、 甲方作为本停车场管理单位,愿意接受乙方服务,引进乙方智能停车系统并在本协议停车场应用。双方就本协议智能停车系统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确认本协议及《智能停车合作条款》内容并签订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停车电子收费服务的停车场名称为: 停车场,位于: 市 区 。本协议停车场总车位数量为 个,其中临停车位数量为 个,日均临时停车量为 辆次。本协议停车场现行停车优惠或免费措施为:顾客消费达一定金额免费停车 _小时/次或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伍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生效。乙方为甲方本协议停车场提供一套智能停车场端管理系统 (含硬件及软件系统),以满足本协议停车场供汽车岀入场使用的 (大写)条车道停车收费管理功能的实现。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智能停车场端管理系统的市场价值金额为: 元(大写: ),甲方同意参照本协议停车场签订本协议之日的临时停车费率标准 元/小时,折算成停车时间 小时(大写: )与乙方进行置换,乙方置换所得停车时间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同意在乙方置换时长用尽后可以 折扣优惠价购买甲方停车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硬件设备安装施工费: 元,(大写: ),维保费用: 元/年,(大写: )。运营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其提供的智能停车系统软硬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施的顶部与外立面、停车场道闸、车辆识别显示、附属卡单文字内容等)的专有广告发布权及收益权,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签字)签订日期:2015签订日期: ,在乙方智能停车系统注册的公众用户(以下简称“ XXXX注册用户”)的汽车进岀本协议停车场无需停车便可自动扣划停车费,实现不停车电子支付。 XXXX注册用户在本协议停车场的停车记录自动结算停车费,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XXXX注册用户通过智能停车系统在本协议停车场电子支付的停车费支付给甲方。,包含:现场设计、设备提供和运输、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服务支持。,所需的电力和互联网络费用由甲方承担。,仅为本协议目的并按本协议约定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停用、向第三方销售、转让、岀租、抵押、质押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第2条 ,除一方要求终止服务外,按原合作期自动顺延。一方要求合作期限届满时终止本协议的,应在合作期限届满九十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合作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提供相同或类似系统和服务的优先权利。第3条 智能停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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