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教育部针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的评估,体现了国家在高等学校管理上的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指导思想。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属于认证评估模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通过评估引导并促进这批院校合理定位,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校内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质量。.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分哪三种?评估结论如何使用?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通过”的学校,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2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3年。在整改期间,将对学校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重新接受评估,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认定为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依据有关法律给予相应处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由谁组织和实施?答: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委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为依据,具体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进行。?答:指导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以评促建”就是以评估工作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创新;“以评促管”就是要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促进管理规范;“评建结合”就是将评估工作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及长远的建设目标一并考虑,统筹兼顾,以评估促进建设,以建设提升评估,评建共进。“重在建设”指评估只是一个手段,而建设是关键,提高教学质量才是最终的目的。?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使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答:努力实现“四个促进”:促进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达到“三个基本”: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体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二是突出为地方(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有效进行“一个引导”: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答:一是促进教学思想、观念的转变;二是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对高校的宏观管理和规划;四是确立明确的办学指导思想;五是促进高校教学建设;六是提高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七是摸索和建立高校评估指标体系和操作经验;?答:采用建立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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