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为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的要求,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有步骤的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级城市(包括县城)人民政府要编制住房建设规划,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住房建设规划要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目标,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各级城市的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我市住房建设规划应报建设部备案。为此,按照市政府的部署,重庆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重庆市规划局于2005年10月启动了《重庆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规划》编制工作,今年4月该规划通过了市规划局组织的行政评审。2006年6月,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和重庆市(2006)167号文件精神,重庆市规划局继续开展了《重庆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编制工作,该规划是在《重庆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要求,丰富和完善了住房规划内容而形成的。2006年8月17日,《重庆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通过了市规划局组织的行政评审。第一章住房发展现状到目前为止,我市住房供应模式大体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住房供应模式,单位福利分房和商品房供应并存模式和到现在的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后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分类供应模式。一、城市居民居住现状(一)城镇居民人口现状200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约为2798万人,。其中,,,;,。表12005年重庆市城镇人口统计表项目范围常住人口(万人)城镇人口(万人)乡村人口(万人)城镇化水平(%)(万人)城镇人口(万人)(万人):九龙坡区含高新区,南岸区含经开区,渝北区含北部新区。(二)城市居民居住现状2005年,。(三)城镇低收入者住房现状1、经济适用住房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二)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三)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十五”期间,我市已审批各类经济适用住房998万平方米,建设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约560万平方米,绝大部分都集中在都市区。现状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包括城市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农民征地安置住房、市级重点工程拆迁安置住房和社会经济适用住房等种类。2、廉租住房我市领取低保且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双困家庭”,才有资格申请居住廉租住房。2003年,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开始在渝中区、九龙坡、南岸、巴南等主城7区进行试点,632户“双困家庭”的住房得到解决。2004年,廉租住房的保障面扩大到主城各区。2005年末,,其中,主城区保障了18215户、双桥区保障了985户的“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2006年,我市远郊区县开始启动对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含6平方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2007年6月18日前,主城区的剩下的5493户“双困家庭”将实现廉租住房政策保障的全覆盖。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二、都市区城市居住用地现状都市区内现状居住用地面
重庆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规划说明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