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承包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乙方:(业主)就乙方需租赁 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一、甲方向乙方提供 _停车场,停车位号码: ,用于停放车型: ,车牌号码: ,车身颜色: .二、 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月租金: 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三、 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四、 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五、 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xxx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六、 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甲方:乙方: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甲方:乙方:乙方:鉴于:来往车辆停放混乱无绪,致患者、医院及职工无法正常使鉴于用之情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医院停车场合作经营、管理及其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制度说明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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