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草案)目前,市人民政府正在组织开展《上海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鉴于该办法关系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装饰装修市场秩序等,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将《上海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草案)》全文予以公布,听取广大市民和各单位的意见。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 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邮编: 200003E-mail:******@、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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