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输发票开具、取得、抵扣情况介绍
河南中天华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业务三部周冰川
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
运输费用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正确地核算采购成本并最大限度地抵扣进项税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证我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取得合法、有效、真实的运输发票,使财务核算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取得和核算过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的程度,现将运输发票的种类、开具、取得、抵扣以及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现行运输新版发票的种类:
2005年1月1日后通过地税局发行的新版运输发票版本共15种
(1)“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打)、
(2)“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机打)
(3)“河南省地方铁路统一发票”、
(4)“河南省铁路快运业务统一发票”(机打)、
(5)“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手写版)
(6)“河南省**市运输客票”、
(7)“河南省**市出租车税控发票”、
(8)“河南省郑州市出租汽车定额发票”,
(9)“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
(10)“河南省管道及部分陆路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打)、
(11)“河南省管道及部分陆路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机打)
(12) “河南省郑州市搬运装卸统一发票”、
(13)“河南省郑州市运输服务统一发票”(机打)、
(14)“河南省郑州市运输服务统一发票”(手写版)、
(15)“河南省郑州市运输服务定额发票”、
铁路局通过地税局核印的运输发票1种,
(16)“货票”(机打)。(即铁路大票)
二、现在允许抵扣的新版运输发票有6种
(1)“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机打)
(2)“河南省地方铁路统一发票”、
(3)“河南省铁路快运业务统一发票”(机打)
(4)“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手写版)
(5)“河南省管道及部分陆路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机打)、
(6)“货票”(机打)。(即铁路大票)
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和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六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远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国税发[1995]192号)
三、运输费用的扣除率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应税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的扣除率由10%降低为7%.凡1998年7月1日以后申报抵扣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论运输发票何时开具,其所注明的运输费用是否已经支付,均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财税字[1998]14号)
四、准予抵扣的运费发票填开要求
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五、准予抵扣的运费范围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财税字[2005]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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