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七、八年级校服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九月备案页项目名称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七、八年级校服采购项目开标方式公开招标备案本项目已于2017年9月21日,经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办公室采购监管科备案。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监管科(备案章)目录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决定对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七、八年级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七、八年级校服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DFCG20170273(3)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内容:城东实验初级中学七、八年级校服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标段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类型数量1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七、八年级校服采购项目七年级春秋运动校服每人1套(含上衣一件,裤子一件)八年级春秋运动校服每人1套(含上衣一件,裤子一件)(6)资金来源:自筹(7)采购预算:(8)项目完成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须为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资格及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商,投标时须提供地市级纤维检验所出具针对学生校服的《产品质量跟踪检验证书》相关证件原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特别提醒: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4、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32098205310**********,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到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查询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各潜在投标人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⑴各潜在投标人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⑵各潜在投标人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⑶各潜在投标人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大丰()、盐城政府采购网(g.)、大丰招标采购网()。十、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大丰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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