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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系列解读之第二编物权(下)学习课件模板.ppt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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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系/列/解/读日期:2020汇报人:党支部第二编物权(下)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前言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系/列/解/读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物权第三编合同第四编人格权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第七编侵权责任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十章一般规定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居住权第十五章地役权第十六章一般规定第十七章抵押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第十八章质权第十九章留置权第二十章占有第五分编占有用益物权第三分编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般规定第一部分一般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三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二十五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第三百二十六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第三百二十七条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第三百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第三百二十九条一般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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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