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评价方式改革引领我校的高中语文教学
陕西省宜川中学胡延峰
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我们按照新课改的精神和要求,以学分认定为契机,大力推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经过高中语文必修模块I的学分认定工作,我们感到,新课程下的评价方式为公平合理的评价学生的学习提供了科学的评价体系,为调动学生学习语文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扭转我校语文学科目前面临的困境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由于新课程改革在我校是第一年实施,到目前为止,尽管我们推行的评价方式改革尚不够完善和成熟,但是我认为,这种评价方式改革,为扭转目前我校语文教学现状提供了一条新路,在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改进的基础上,新的评价方式应该能为我校的高中语文教学做出更大的贡献,从而引领我校的高中语文教学向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
一、评价方式改革将为促进我校高中语文教学提供有效手段
众所周知,在目前我校高中语文教学中,由于语文学科知识面宽、见效慢、提高幅度小的规律制约,加之客观环境的影响,学生对语文学习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普遍存在着语文学科“学与不学一个样”的片面认识,甚至一部分学生放弃了语文的学习,造成语文课堂纪律混乱、学生难以管理、教学效率难以提高的尴尬现状。
对此,我认为,按照新课改的精神和要求,以学分认定为契机,大力推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必将对我校的高中语文教学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知道,评价方式不仅仅是对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一种检测、评价和反馈,在更为重要的意义上,它还直接对教学工作起到不可忽视的导向作用。新课程下的评价方式遵循发展性评价的理念,致力于构建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更为注重对学生在学习中所表现出的态度和情感,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最终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成果作出较之以前更为科学合理的评价结果,这必将对语文教学和学习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二、构建课改背景下新的评价体系的具体做法
依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和我校制定的《宜川中学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我们在高中语文必修模块I学分认定工作中,是这样构建课改背景下的评价体系的:
(1)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的原则;
(2)注重过程性评价,特别是对学生学习态度评价的原则;
(3)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1)采用学分管理的办法,即学生完成每个模块的学习并通过考核后将获得相应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方可毕业;其中,语文学科在5个必修模块共设置10个学分(每个模块2学分)。学生完成模块学习并获得学分的必备条件是:学习时间达到总学时的5/6以上;该模块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要求;学段内的过程性评价考核合格。
(2)综合评价成绩由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终结性评价(即模块考试成绩)占总评价成绩比例的70%;过程性评价占总评价成绩的30%。综合评价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则予以认定学分,否则则不予认定学分。
★评级体系图示:
(3)过程性评价
注重学习态度的原则:在评价过程中,特别注重学生在该学段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价值取向和精神状态,重在培养学生积极向上、不断进取的良好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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