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分局审理组工作总结税务分局审理组工作总结我们审理组在分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 在分局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 全组人员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工作全局, 遵循分局推出的“三型稽查”新理念, 以规范管理、依法治税为主线, 狠抓制度建设、质量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为二零零四年分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一、严把关口,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稽查工作居于重中之重的咽喉地位,是打击偷、逃、骗、抗税的有力手段, 是强化税收监控、推进依法治税的有力保证, 而审理工作是稽查工作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税务稽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处理是否得当, 审理环节的工作质量起着站岗把关的作用。因此, 为了把稽查案件办成“铁案”, 我们对每一份案卷严把“四关”, 确保稽查工作质量,即: 文书关、证据关、政策关和数据关。 1、文书要全。完整齐备的文书不仅能反映每一份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理(罚) 依据及处理(罚) 决定, 对我们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更能指导纳税人强化税法意识, 规范税收秩序。因此, 对每一份案卷, 从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起最后执行完毕制作《审理报告》止,其间的文书要齐备、语句要简练、表述要清楚、时间顺序要合理。 2、证据要真。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 也是定案的依据。取证对每一份稽查案卷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 不少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最后税务机关败诉, 都是因为证据。今年, 我们加强了对证据的审查,每一个违法事实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说明。多用直接证据, 在直接证据不足说明情况时, 同时加强对辅助证据的制作,如询问笔录等。 3、政策要准。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是税收执法行为合法性的核心, 我们对每一个违法事实的定性都要有法可依。对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定性不准确的坚决予以驳回纠正。 4、数据要对。数据是从量的方面来认识客观事物, 每一起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都是通过大量原始数据反映的, 对计算错误、数字笔误的, 我们通过多次核算无误后责令其改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对工作岗责明确、任务清晰。今年,我们的审理工作采取“四级审理制”, 即对每一份案件, 审理人员初审, 组长复审, 科长监审, 局长终审。一份案卷至少四人经手审理, 改变了去年一人审理、一人签字的状况, 有效减少了工作中的失误, 提高了审理质量。通过定岗定责、相互协作,有效堵塞了稽查案件中出现的漏洞,规范了执法程序。 XX 年,我们共审理税务案件 102 起,查补税款 279 , 元, 罚款 元, 案件处罚户次率达到 100% , 涉税罚款率达到 % ;重大案件移送审案委员会 6 件,重大案件送审率达 % ,均达到市局规范管理的要求。二、以人为本,全面增强综合素质干稽查工作不仅仅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作保障,才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一年来, 我们坚持思想和业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全面增强自身综合素质。第一,端正思想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年初,我们坚持一周一次系统的学习《岗位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讨论。4 月份, 在分局传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人才会议精神后, 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了龚局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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