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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办法)修订对比.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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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办法)修订对比.doc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办法)修订对比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经1995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立法目的与根据】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89号《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已经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立法目的与根据】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赔偿费用】本第二条【国家赔偿费用】本办法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条例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支付的费用。第三条【国家赔偿费用分级负担】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当年需要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排资金。第三条【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支付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执行。第四条【返还财产与恢复原状】赔偿义务机关能够通过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实施国家赔偿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五条【返还财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对其造成损害,需要返还财产的,依照下列规定返还:(一)财产尚未上交财政的,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返还;(二)财产已经上交财政的,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返还。第六条【财政分级负担】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财第四条【财政统一管理】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应当依法接受监督。政预算。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财政机关负责管理。当年实际支付国家赔偿费用超过年度预算的部分,在本级预算预备费中解决。第十三条【财政监督管理】各级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家赔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和核拨制度。第七条【赔偿义务机关先行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第八条【申请核拨或返还】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核拨国家赔偿费用或者申请返还已经上交财政的财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下列相应的有关第五条【申请赔偿费用】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文件或者文件副本:(一) 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申请书;(二)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三) 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四)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赔偿决定书;(五) 赔偿义务机关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者依法实施追偿的意见或者决定;(六) 财产已经上交财政的有关凭据;(七) 财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者文件副本。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如实记录,交赔偿请求人核对或者向赔偿请求人宣读,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字确认。第六条 【受理】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即为受理。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申请材料不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请求人按照赔偿义务机关的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即为受理。申请材料虚假、无效,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理由。第七条【不予受理复核】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机关认为不予受理决定错误的,应当自作出复核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并告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受理。上一级机关维持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复核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理由。第八条【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理赔偿请求人支付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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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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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