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790号)和《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穗疾控办〔2015〕138号)以及《关于印发天河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天疾控2016年1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我街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预防接种服务网络,推进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化建设,保障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安全,巩固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全面提升我街预防接种工作水平。、工作内容(一)加强人员资质管理,定期开展内部人员培训,所有参与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三证齐全(毕业证、执业证、计划免疫上岗证)。(二)按《广东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工作指引(2015版)》开展分级评审自评,在3月15日前完成自评摸底。、工作内容(三)加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1、明确中心及下属渔沙坦站、柯木塱站的责任区域,开展漏种儿童主动搜索,并做好补种和记录工作。要重点搜索流动人口集聚地、留守和返乡儿童集聚地、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高发地区等难点区域,及时将辖区新生儿和未建卡适龄儿童纳入预防接种管理,做好补种和记录工作。、利用多部门沟通和协作机制,准确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底数。利用与公安、教育、计生、妇保等多部门建立的沟通和协作机制,比对多渠道获得的辖区适龄儿童信息,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出生、流入和流出等情况,及时发现未纳入预防接种管理的儿童,摸清辖区适龄儿童底数。二、、强化预防接种卡(簿,含电子档案,下同)管理,做好预防接种通知和后续追踪工作。专责人员要及时对迁入、外来和漏卡儿童建卡和补卡,至少每半年对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卡进行一次全面整理和核查;对于重卡、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一年以上的儿童,要核实、注明后剔卡,由专责人员妥善保管。二、,预防接种人员应及时在预防接种卡上填写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批号、生产企业、医生签字等必要信息,不得有缺项,新建儿童档案必须在平台和客户端查询无重卡后方可建档;应实时录入疫苗接种信息,不能实现实时录入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保存的辖区儿童预防接种卡应在儿童满7岁后,继续保存15年。二、、每次开展预防接种前,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儿童需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督促其按时带儿童前来接种。每次接种完成后,对发现的漏种、多次逾期未种的儿童,应采取电话、上门随访等方式核实情况,做好补种和记录工作。二、工作内容9.(四)规范预防接种告知和宣传行为1、开展预防接种宣传,规范宣传行为。多开展义诊宣传工作,利用院内电子显示屏播放相关信息,制作或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广泛宣传预防接种知识和政策,做好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等宣传。二、工作内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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