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储设施(仓库)建设程序2009-10-29来源:作者:危险品仓储设施(仓库)建设程序一、项目核准(一) 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家发改委2004第20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2004第19号令)〈〈危险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令第2007第74号)(二)项目核准行政主管部门: 辖区发改委或经贸委(三) 项目核准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项目申请报告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 (发改委)2、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选址意见书》3、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影响环境评价审批意见》5、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查意见书6、 根据法律法规提交的其他文件(交通、电力、水利部门意见等)(四) 项目核准程序:1、 申请:建设单位向核准机关(发改委)提交申请报告一式五份。2、 受理:核准机关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文件资料审查评估、专家评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4、 决定:核准机关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核准》或〈〈项目核准文件》。1、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项目核准前,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选址意见书》(规划法36、37节)2、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土地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3、 持土地使用有关证明,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项目勘察与设计:(一) 依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2000第293号令)〈〈危险化学晶建设项目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令1998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令1998第91号)(二) 项目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建委(三) 编制勘察设计文件依据要求: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2、 项目批准文件(核准许可、立项许可)3、 城市规划许可证明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5、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6、 国家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文件(四) 项目勘察设计程序:1、 发包与承包(招标与投标)2、 勘察与设计方案评标,并确定承包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3、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含设计方案、勘察报告、施工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 )4、通过〈〈危险化学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颁发意见书)5、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查,最后做出决定。出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四、 施工前项目审查(一) 依据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令1998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令1998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令2007年第74号)〈〈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2000第29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1999第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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