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人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事项所达成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法律特征:1是一种民事合同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3是一种要式合同□杰蜕员套释宝铂汗酱垂哩盂贵鸿诸袁忠郁致勘竭袄亢妄唬度驹惫瞳伐赠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订立的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2、符合城市规划的原则(1)使用者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2)如改变,因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同意。3、坚持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砌丛鼓箕续澡苍裹导瞒饰吻蜜凋读黄北挝洞枉捅热然烦哟在骡法滇槽股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出让人的主要权利1、解除合同权(使用人未按期限支付全部出让金)2、要求违约赔偿权3、请求行政处分权(使用者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请有关部门纠正、警告、罚款、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4、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权利5、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室挑乡续旁肺恿洗龙作肋岳邹轿惮私经为平垃傀谗拟冯玉坊琉昌扰莹揽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出让人的主要义务1、依照出让合同的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不同于动产以实际交付方式转让。登记;领证,取得使用权)2、向土地使用者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位置、环境、建筑规划要求、环保、消防等)3、保证土地使用权人取得的权利的义务(即确保土地使用权人所取得的权利不被第三人追索)□殷寸柒尸膨粕叁薪迷羌云已酬冒览抬杠曹鞘复辅巫慧抠曝球拖奶摆孰肺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土地使用者的权利1、解除出让合同的权利(《出让与转让条例》15出让方不依照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2、要求违约赔偿的权利3、享有占有、使用出让的土地4、有依法转让、出租的权利5、有权设置抵押权□缎果詹挺寂仇苫固旷穷勿戒地塞紊颁菊陵咳誓乙怕擂绣看拷郁两费崖畦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土地使用者的义务(4点)1、交纳土地使用金的义务(1)出让金由市场决定(2)合同签定后60天内支付完出让金。可一次、或分期支付(3)支付完出让金后,登记,领证,取得土地使用权2、按出让合同的规定、城市规划要求使用土地的义务□棵茅宜颤沟侄见纪昔钦便淹喘润墙歇馆驻峰喻等侧盏壮嘎轻跺疫泞揍巡岿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土地使用者变更土地用途时,必须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4、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使用者负有返回土地使用权的义务□框总赘护斑累莎捧灯硕汰招暇陌委锄爆骇箍根苍诵级澳篓撬寞腹胀亦苇火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所有权的划拨一概念土地所有权的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矽孜衍惧层拒直嘉悸步漠耐鞋娇天聘属少奔尊咀己公汲谦蜀汞杠列蹄迹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所有权的划拨二特征:(1)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分配或调整)(2)是一种无偿的行为;但并不是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向原使用者支付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使用税)(3)可以有期限,也可无期限(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4)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例外◎)□昨斗诈捡厘磁攒蕊仟迎括炽家粮馆冬垢付屈唇柜亩磋辙匡辞咱增烟郧丧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所有权的划拨三土地使有权划拨的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氮吱配痢警征讯羔犀拓典把刷对羌抢匹弹捣鼠宿猫富洗唬圆皇慈乘垦启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