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新增支路工程施工任务书目录一、项目概况 1(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范围 1(二)项目现状 2二、管理目标 2(一)工期目标 2(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三)质量目标 3(四)投资控制(结算)目标 3三、项目管理重点、难点 4四、EPC总承包项目管理要求 5(一)质量管理要求 5(二)安全管理要求 8(三)进度管理要求 10(四)绿色施工管理要求 11(五)材料管理要求 13(五)人员配置要求 14(六)主要机械设备配置及管理要求 17(七)临时水电 17(八)验收、移交及结算管理要求 18五、其它管理要求 20(一)项目策划 20(二)临建及建筑废弃物管理 21(三)考勤 22(四)工人工资支付 23(五)产值动态管理 23(六)对外协调联系 23(七)分包 24(八)月报 24(九)办公场所 24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内容及范围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新增支路工程位于南沙新区明珠湾区(核心湾区)的北部,东侧紧邻环市大道,南至规划中的三镇大道,西侧紧靠蕉门水道,北侧临近滨海花园。项目总共包含11条道路,其中10条新建道路(含规划横七路(庙南路~纵五路)、规划纵五路、规划纵二路(十顷路~江灵北路)、规划纵二路(七一路~江灵南路)、规划横九路、规划纵六路、规划横十路、联合路(七一路~江灵南路)、规划横十一路、规划纵七路),1条改扩建道路(即七一路(大福路~屯田路)),。道路均按城市支路等级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中标单位同时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排水许可证等;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的相关费用;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及工程移交手续。本工程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工程量以经审批的图纸为准。项目现状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立项,选址位于南沙新区明珠湾区(核心湾区)的北部。按规划方案,除七一路(大福路~屯田路)为现状路拓宽改造外,其余均为新建道路,沿线基本不存在现状建筑,与已建成道路相交处不对车行道进行改造。各道路规划道路范围内大部分在现状空地、水坑上,仅有部分道路存在高压线路。管理目标(一)工期目标本项目的总工期目标:2019年3月31日完成EPC总承包单位招标;2019年4月1日开始初步设计;2019年5月1日开工建设,至2020年5月31日完成道路主体工程,2020年6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并具备移交条件。总工期约为458天。关键工期节点暂按以下:2019年5月1日,EPC单位开工建设;2019年5月20日,完成初步设计评审;2020年5月31日,完成项目道路主体工程;2020年6月30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具备移交条件。上述工期计划已综合考虑不利天气等影响,已考虑可能出现不良地质等造成对工期的影响及所有节日休息放假影响;不因各项技术文件不齐备,施工证照办理不完善而调整工期,暂定2020年6月30日为关门工期(以重点办下发的总控计划为准),需全部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二)安全、,被评为广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工地规范化、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绿色建设指南》、《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敝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4]1335号)》。(三)质量目标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成优,获得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发证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四)投资控制(结算)目标分解限额设计指标,狠抓设计管理,严格工程变更管理,确保投资目标不超过初步设计概算。具体数额以实际签订合同总价为准。项目管理重点、难点1、本项目地处明珠湾起步区,为南沙起步区的门户,要求严格按照国际化、高标化、品质化、精细化的标准进行建设。2、场地布置及临建:由于本项目临设场地有限,中标单位对临设的布置、现场材料进场堆放、场地内临时道路的流线组织等诸多方面需统筹考虑,围敝按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管理局相关要求及我办《工地规范化、标准化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围敝范围不得占用人行道及其他红线外范围,施工需提交施工场地总平面图布置图,并经过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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