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理论艺术的审美娱乐作用, 主要是指通过艺术欣赏活动, 使人们的审美需要得到满足, 获得精神享受和审美快感, 愉心悦目、畅神益智, 通过阅读作品或观赏演出, 使身心得到愉快和休息。事实上, 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人看电影、听音乐、赏戏剧、看展览, 主要都是为了休息和娱乐, 少有为了获取知识或得到教育。但是, 我们过去的不少艺术理论却有意回避或忌讳谈论艺术的审美娱乐功能。而事实上, 艺术作为一种与哲学、政治、宗教等并存的意识形态,其娱乐性恰恰是一大独特之处。艺术使人们得到快乐, 并参与艺术家的创造。这种特殊的快乐是一种伴随着艺术的所有功能, 使其别具色彩的精神享受。亚里士多德认为, 艺术应当使人得到快感, 精神方面的享受是大家公认为不仅含有美的因素, 而且含有愉快的因素, 幸福正在与这两个因素的结合。贺拉斯更是提出艺术应当寓教于乐, 既劝谕读者, 又使他喜爱, 才能符合众望。诗歌要有韵律的魅力、戏剧要有情节的趣味,才能得到受众的认可。中》中道:“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可见,艺术带给人快乐,而不同心境、不同修养的人,在艺术中所得到的快乐是不同的。二、表现艺术的娱乐功能, 首先表现在它能给人以精神上的享受。艺术作品能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 使其精神上产生一种愉悦、美感。例如,欣赏镜头语言浪漫唯美的电影在本能上就是一种享受, 《天使艾米丽》法国诗意电影的画面风格, 以及置入电影人物中间使得观众如临其境的镜头特色, 以轻松诙谐又不乏苦涩的方式, 展现了一个理想的巴黎、理想的女孩以及理想的幸福, 给观众垒砌了一个一尘不染的境地。这些美好的镜头美好的意象以及美好的心愿, 怎么可能让人赏心悦目? 艺术家在创作中一样, 艺术欣赏者自由自觉地进行艺术欣赏, 在欣赏过程中也同样处于一种忘我的状态, 沉醉在艺术天地中流连忘返, 获得极大的无功利的满足和快乐。从某种意义上来讲, 精神享受给人带来的愉悦超越了物质享受。艺术娱乐功能的另一个方面, 是使人们通过艺术欣赏得到积极的休息。艺术欣赏确实是一种令人陶醉的积极的休息方式, 具有畅神益智的功能。西方现当代心理学家, 都十分重视艺术对欣赏者深层心理的宣泄作用或净化作用, 认为艺术可以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压抑或无法实现的情绪、愿望、期待、理想, 通过艺术创造的想象世界或梦幻世界得到完成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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