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娣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一)预防传染病制度 1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 、幼儿办理注册登记时,保健老师检查预防接种卡接种记录。 3 、保健老师为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小白卡,将接种记录添置到小白卡(上海市预防接种记录卡)上,发现漏针及时联系家长补打,直到补齐为止。 4 、小白卡(上海市预防接种记录卡)有保健老师统一保管。 5 、按年龄及季节,提醒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到指定地点为孩子接种,以减少传染病的发生。 6 、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7 、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幼儿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8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9 、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10 、保健老师向家长和保教人员经常宣传各个不同季节的预防接种知识二)传染病管理制度 1、入园幼儿在入园前应进行健康检查, 发现患有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儿童,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经治愈后准予入园。 2、新参加工作的保育员、老师、营养员需进行健康检查, 凡有病毒性肝炎急性期、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及病原携带者应到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不得录用。 3、幼儿园儿童和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 检查出病毒性肝炎感染者立即隔离治疗, 对患者所在班级及合用盥洗室的班级师生进行医学观察。保育员患病治疗后临床症状消失、肝功能正常,出院后每隔二个月作一次肝功能检查,连续三次正常, 由医疗机构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儿符合出院标准, 要继续观察一个月,并持医院证明方可回园。 4、认真执行每天入园幼儿的晨检和午检工作, 及时发现可疑的传染病人。一旦发现流感、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和细菌性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 患儿及时隔离治疗。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工作。 5、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培养儿童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的防范意识。 6、定期对儿童玩具、用具等进行消毒。保持室内整洁、空气流通。做好食品卫生管理,炊事工具和餐具应清洗消毒符合要求。 7、协助区卫生所督促幼儿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8、疫区来园、返园幼儿需经过医学观察期方能入园三)健康检查制度 1 、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l 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 X 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 必须经过检疫期, 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l 每个入园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入园体检率达 100% 。 l 定期检查制度: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检测应准确并做好记录, 同时对检测情况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幼儿定期体检率应达 95% 以上。 l 坚持晨检及全日观察制度, 认真做好一摸( 有否发烧)、二看( 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l 入园检查: 园内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 包括胸部 X 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 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 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l 定期检查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炎、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四)晨检制度 1 、每天幼儿来园进行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小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情况外, 还应根据小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进行重点检查, 如咽喉是否红肿, 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疑似传染病应在隔离室进行观察并及时就诊。 3 、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小儿用药和异常情况要及时记录。 4 、接收家长带来的药,应标明所属幼儿姓名及弄清用药方法和剂量,并按时给幼儿用药(外用药和口服药应分开放置)。 5 、班内的保教人员要认真作好全日观察,配合保健老师对有病和体弱的小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五)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1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可保健疾病(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及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工作,降低发病率,控制菌痢、肝炎的续发、暴发。 2 、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布置的计划免疫。 3 、及时了解病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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