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培训---临电部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培训临时用电1精选标准---临电部分《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一般项目应包括: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1外电防护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2)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3)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4)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2精选规范--外电防护规范有关外电防护要求一、外电线路防护(一),搭设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7-10规定。表7-10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7-11规定。表7-,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7-12规定表7-12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KV)安全距离(m)<110351**********--外电防护汽车起重机等移动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一定要注意现场的外电架空线路,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二),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它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7-13规定5精选规范--外电防护表7-13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采用绝缘材料搭设,且对外电线路防护等级应达到IP30级(IP30级:)。(三),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0351**********最小安全距离(m)--外电防护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倾斜、悬倒。二、电气设备防护措施1、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染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2、电器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7精选标准---接地与接零系统《标准》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5)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6)TN系统的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7)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9)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8精选规范--接地与接零系统临电规范有关TN-S的要求一、接地类型及接地电阻要求(一)保护接零:将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PE线(保护零线)或NPE线(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的共用线)连接,称保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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