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并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按程序报批。二、编制过程我市于2016年4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规划院接到任务后,于4月底完成规划大纲的编制工作,5月开始,对编制规划所需的现状基础资料进行调查,同时进行规划方案编制,7月底完成编制任务,12月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并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4月由市自然资源局征求相关委办局的意见,汇总后完成修改工作。三、规划内容1、海绵城市基础特征现状分析(1)通过多年降雨量分析,测算得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年径流总量控制率(%)50556065707580859095控制雨量(毫米)(2)存在问题分析通过分析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的分析,总结阜新市海绵城市建设拟重点解决的问题:雨水资源利用、水生态系统恢复、水体污染、城市内涝等问题。2、规划范围阜新市主城区及行政区内镇村用地,东至高林台河、西至阜锦高速、南至塔子沟山、北至玉龙山与松涛湖南山山脊连线处,规划区面积262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99平方公里。,南起东风路,北至玉龙路,东起东新大街,西至四合大街。3、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近期到2020年,规划远期到2030年4、规划指标体系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不低于80%。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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