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荐人(介绍)返佣协议甲方: 广东新宝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甲方通过乙方的引荐与 “ 公司/人”于2012 年 月 日签订《会员合作协议》,“ 公司/人”申请成为“ 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的经纪类会员;现双方就引荐佣金作如下约定;以下协议内容 ,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一、乙方自行承担因开展引荐或经纪业务产生的相关费用。二、佣金约定: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公司/人”开发的客户所有交易产生的“手续费” ,在总支出佣金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即: 150%),按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留存给会员商的交易手续费的 10%(万分之一)支付给乙方。2、乙方指定的佣金收款账户为: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甲方须在每月的 15日之前对乙方的佣金及手续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清算 ,并在20日之前支付上个月的佣金。四、乙方不得向本协议双方以外的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五、本协议的终止期限与甲方和 “ 公司/人”签订的《会员合作协议》相同;如因“ 公司/人”失去“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的经纪类会资格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六、甲乙双方之前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 ,以本协议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自“ 公司/人”获得“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经纪类会员资格 之日起生效。甲方:广东新宝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甲方经办人: 乙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个人返佣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