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工作总结.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工作总结撰写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工作总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主要以财政性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等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第二条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局)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监督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实行监督审定制度,审计局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建设单位、财政部门依据审计结果结付工程款。第二章结算送审程序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并向建设单位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期限为60天。第四条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结算资料后应进行核实、审查,对结算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施工单位补充完善。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完整资料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建设单位即可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第五条建设单位审查结束后填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联系单》,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送交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规划建设局)。第六条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对于送审金额超预算10%且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由规划建设局予以认可。第七条规划建设局应对辖区内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结果由规划建设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确认。第八条规划建设局在初审结束后,应签署初审意见书。15天内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送交审计局。审计局对规划建设局送审资料进行清点、核对后,由交接双方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交接日期。第九条对个别因特殊情况而不完全具备送审条件的项目,需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建设单位确认,规划建设局同意后方可送审。第三章结算资料要求第十条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应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有利于长久保存。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2、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等合同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议、纪要等;3、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单、施工现场签证;4、工程竣工验收证明;5、工程竣工图纸(含设计变更);6、工程造价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应的电子版文档;7、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取费证书(或计价手册);8、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第十二条送审的竣工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具有造价编审或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封面要有工程名称、编制日期、工程结算总造价、编制人签字、编制人资格印章、单位公章。第十三条资料送审后,未经审计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送审金额或送审内容进行调整。第十四条现场签证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签字,跟踪审计项目还应由跟踪审计人员签字,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签证应提供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委托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现场签证行为。第四章结算审计内容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合同、协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2、隐蔽工程施工纪录和验收签证等手续是否完整、真实;3、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是否符合程

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工作总结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762357237
  • 文件大小90 KB
  • 时间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