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稳定目标责任书
2005年度政治稳定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为全矿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矿党委特与各单位党支部(总支)、科室签订政治稳定目标责任书。一、责任人各单位党支部(总支)书记、科(区)长二、责任目标(一)稳定工作目标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履行“一岗两责”,遏制集体上访,降低重复上访,减少越级上访,杜绝到省进京上访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力争做到“三无”。
对“法轮功”练习者、“有关方面人员”和信访老户等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不失控,不漏管。
3、确保生产要害部位、重点防火目标、物资财会重地不出现问题,杜绝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4、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不准迟报、误报、漏报、瞒报各类信息,重大动态要做到随时逐级报告、跟踪续报。
5、上级及矿一系列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要做到“治安无案件、群众无上访”,确保稳定。
(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严格遵守《廉政准则》、集团公司“十二个禁止”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2、认真贯彻落实矿党委、矿行政关于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受礼品登记、制止奢侈浪费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本人和家属杜绝违法违纪问题。
3、严格执行科(区)务公开制度,对经济分配、招工、分房、调资等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机关科室热情为基层服务,无吃拿卡要现象,基层单位满意票率达90%以上。
5、本单位、部门杜绝违法违纪案件。三、责任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按照矿关于信访目标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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