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大合唱通知各院(系)办:各班:根据我校德育工作的开展和十七大工作的召开,弘扬和发展爱历史和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继续发扬“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十七大精神。我校校团委决定举办以“贯彻十七大精神,培养优秀大学生”为主题的第五届“”大合唱,比赛具体事项如下:1、活动举办时间:2007年 月日点准时开始。活动举办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二食堂二楼)2、各院(系)各出一支代表队参加。3、各院系代表队需演唱三首参赛曲目,其中一首为必选曲目、一首为规定范围内的曲目、一首为自选曲目。4、彩排时间定为2007年12月 日—日,各院系代表队彩排时间为。5、本次大赛奖项如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最佳创意奖”一名,“最佳指挥”一名,“最佳领唱”男、女各一名,“最佳组织奖”若干名。6、本届比赛评委由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评委组组成,教师组评委由校领导和各院系指派的一名教师组成;学生组评委由各院系从团总支或学生会指派一名干部组成,请各院系尽量安排懂音乐、有过评委经验的老师和学生担任。7、请各院系于月日前将“参赛登记表”,“彩排时间登记表”交至校团委。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做好本次大合唱的各项工作,确保比赛顺利并圆满成功!特此通知共青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委员会2007年 11月 日附表1、参赛登记表附表2、彩排时间登记表附表3、评分细则附表4、候选歌曲名单附件1:第五届“”大合唱比赛参赛登记表院(系)领队人姓名联系方式教师评委联系方式学生评委联系方式参赛人数指挥参赛曲目领唱注:1、领唱人请注明性别。2、参赛人数一旦确定,不得更改。附表2:第五届“”大合唱比赛彩排时间登记表院(系)领队人姓名联系方式最佳彩排时间备选彩排时间备注彩排时间:12月日——12月日注:1、彩排仅限走台、试唱,各院系请做好协调工作。2、彩排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确保彩排工作顺利完成。3、各院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彩排工作,不得拖延时间。附表3:第五届“”大合唱比赛评分标准参赛队员着装统一,精神面貌积极向上。(10分)上、下场秩序良好,不拖延时间。(10分)各院系人数不得少于人,少一人扣一分,直至扣完为止,多人不加分。(10分)队形整齐、有序,选唱曲目不跑题。(10分)演唱时精神饱满、积极乐观,面部表情自然大方。(10分)演唱时,声音宏亮、节奏准确,吐词清晰、强弱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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