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中学“进步之星、学科之星”评选方案(2011年秋试行)指导思想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学校决定开展“进步奖”评选活动。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评选范围范围:全体学生四、评选项目1、进步之星;2、学科之星。五、评选条件凡申报参选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某学科方面特长或取得较大进步者,才能参加评选。1、进步之星(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完成预、复习工作。(2)有较强的上进心,学习方法科学,学习成绩进步显著或单科成绩进步显著。(3)文明习惯、思想行为等综合表现进步显著,受老师表扬。(4)能够及时总结进步原因,并与同学共享。2、学科之星(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刻苦钻研,乐于探究。善于与同学交流合作,勇于创新。(2)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作业质量高。(3)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灵活的学习方法和优秀的思维品质,学习效率高。(4)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科成绩名列前茅。能以自己的学习行为带动他人,积极配合班主任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六、评选办法及表彰1、“进步之星”与“学科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核实执行,如条件不够,宁缺勿滥。2、各年级在年级组长的统筹安排下,认真对照评选方案初步选出“进步之星”与“学科之星”名单,再经教导处进行评审,最后上报学校校长。3、最终确定的“进步之星”与“学科之星”,将在开学典礼或散学典礼时统一由学校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校园广播加以表扬。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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