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农路改造明树线A1标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汇报编制:审核:同意:陕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二〇一六年溧水区明树线地质灾难评定 一、评定范围 (1)我单位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区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面积之内,应依据地质环境条件,将施工作业可能产生地质灾难影响范围作为评定区范围; (2)建设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区应以计划施工用地或最终用地范围为基础; (3)建设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区,不仅依据单个隧道开挖作业影响范围,还应依据多个山脉活动对周围环境整体影响,确定评定区范围。 (4)评定范围以征地范围适度放宽,通常50~100米,边坡地段以第一斜坡为界。 (5)坍毁、滑坡以第一斜坡,泥石流以完整沟道流域面积,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以沉陷可能影响范围,地裂缝以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为评定范围。 二、地质灾难危险性估计评定 估计评定是指对施工作业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难危险性进行评定。任务是依据隧道工程项目类型、挖掘工程部署情况、开挖方案等,估计隧道工程项目在建设期、生产期、贯通后对地质环境改变及影响,评价是否诱发或加剧滑坡、泥石流、坍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深坑涌水等地质灾难和灾难范围、危害对象、危害程度。 三、隧道建设诱发或加剧地质灾难可能性及威胁目标 依据隧道建设项目标特点,及对地质环境条件改变和影响程度,结合评定区现有地质灾难、 不良地质作用发育特征,分析隧道建设加剧已经有地质灾难和诱发新地质灾难可能性;依据实际情况分析估计,并评定可能造成威胁范围和目标,评述其危害程度、危害对象。 (1)露天开挖 ①估计挖掘场边坡在开采过程中和达成最终境界后,对地质环境改变和影响,评价是否会诱发滑坡、坍毁、地裂缝等地质灾难和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提出拟采取防治方法。对采掘场边坡稳定性应作为关键评述,对应进行稳定性评价边坡参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实施,并对露天开挖等形成边坡明确其安全等级。 ②查明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类型(简单、中等、复杂),评价隧道疏干排水可能诱发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难范围、危害程度,提出拟采取防治方法。 ③依据排土(石)场、地质、地形条件,拦砂坝构筑方法、体量特征,弃土(石)、渣堆存方法、堆存量等,评价其场地稳定性,和诱发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地质灾难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提出拟采取防治方法。 (1)洞内开采挖①依据隧道内层(体)产状、厚度、分布特征,围岩条件,开挖方法,计算并确定充足挖掘后所形成挖掘区面积、跨落带及裂缝带最大高度,分析确定地表移动和变形关键参数,计算最大下沉量、最大水平移动带,估计移动盆地主断面、移动盆地边界,从而估计评价挖掘活动可能诱发地面塌陷、坍毁、滑坡、滑移范围和危害程度,并提出拟采取防治方法。 ②查明回采工作面上覆岩层活动显现通常规律,估计评价隧道压力显现可能诱发顶板冒落、片帮、底鼓等灾难类型及危险性,并提出拟采取防治方法。 ③查明隧道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类型(简单、中等、复杂)、深坑涌水条件(深坑充水方法、水源、深坑涌水通道、影响深坑涌水量原因),评价深坑涌水对隧道建设及生产影响和危害;评价挖掘区积水对相邻导洞可能产生影响及危害。提出拟采取防治方法。 ④依据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估计隧道疏干排水可能诱发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难范围、危害程度。提出拟采取防治方法。 ⑤依据排土(石)场地质、地形条件,拦砂坝构筑方法、体量特征,弃土(石)、渣堆存方法、堆存量等,评价其场地稳定性,和诱发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地质灾难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提出拟采取防治方法。 ⑥依据评定区地球化学特征和矿石、废石(土)、坑水等关键中有害组份特征,估计开挖活动可能诱发、加剧有害组份迁移、扩散、富集对人体健康和水、土环境造成影响和危害范围、程度,提出拟采取防治方法。 四、隧道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难危险性 依据云南麻昭高速公路B3工区工程项目标部署,结合现有地质灾难分布地质灾难和不良地质作用,对隧道建设过程中和贯通后使用中可能遭受地质灾难影响和危害危险性依实际情况进行估计评定。①估计范围,关键是评定区,同时应指出评定区外地质灾难或不良地质作用(洪水、河流淤积等)之危害是否会波及本区; ②估计时段,包含建设时期和贯通期,通常应在1左右; ③估计灾难,包含现实状况已经有和未来(1左右)可能发生; ④地质灾难危害,除对拟建工程外,还应包含评定区及其邻近地域之已经有工程和地质环境之危害; ⑤估计方法,通常是工程地质类比法,还可采取成因历史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数字统计法等作定性和半定量评定; ⑥对本场地内或邻近地域新出现同类隧道建设引发和遭受地质灾难经历、治理经验进行描述,叙述地质灾难发育特征机制及其危害; ⑦应紧密结合拟建工程进行估计,切忌只有结果,无分析依据;⑧行文上,可将场地分段(分片)估计,也可按工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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