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马场镇枫林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总监理工程师: 方爱群监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0一六年十二月工程质虽评估报告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受贵州贵安土地整治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委托,对贵安新区马场镇枫林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进行监理,于2016年8月22日派驻项目监理部开始对该工程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于2016年12月20日该工程达到竣工条件,经承包单位申请,我项目监理部于2016年12月25日牵头组织了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预验收。我项目监理部将该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出具如下:一、 工程参见单位基本情况:1、 建设单位:贵州贵安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 项目区政府:贵州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3、 设计单位:贵州省第三测会院4、 承包单位:贵州梵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 监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贵安新区马场镇枫林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2、 工程地点:贵安新区马场镇枫林村3、工程规模:,:、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2月21日5、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工程量:1) 、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50m3蓄水池12座;*,*,,**。2) 、田间道工程:,长1773m改建田间道1条,,长3902m(,,长932n);,,长2225m新建会车点16座,混凝土路面;,,长190m3)、其他工程:,,标识牌1座。三、 质H评估依据: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等有关监理规范;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41-2013);3、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3-2013);4、 〈〈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黔国土资发【2014】35号文件);5、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6、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补充文件;7、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规划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有关记录);8、 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材料供应单位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材料供应合同;9、 承包单位编制的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10、 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会议记录、函电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记录。11、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四、 监理工作情况:1、监理工作就是“四控两管一协调”,而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核心,质量控制主要有:1)、事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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