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十疑略释弘一大师讲述(戊寅十月六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讲)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 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对于佛法而起之疑问, 亦复不少。故学习佛法者,必先解释此种疑问,然后乃能着手学习。以下所举十疑及解释, 大半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之, 非是讲者之创论。所疑固不限此,今且举此十端耳。一、佛法非迷信近来智识分子,多批评佛法谓之“迷信”。我辈详观各地寺庙, 确有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 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 谓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异之现相, 也难怪他人谓佛法是“迷信”。但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仪式庄严, 规矩整齐, 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以正信,岂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谓佛法为迷信者, 实由误会。倘能详察, 自不至有此批评。二、佛法非宗教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宗教。此说不然。佛法与宗教不同, 近人著作中常言之, 兹不详述。应知佛法实不在宗教范围之内也。三、佛法非哲学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哲学。此说不然。哲学之要求, 在求真理, 以其理智所推测而得之某种条件即谓为真理。其结果,有一元、二元、唯心、唯物种种之说。甲以为理在此,乙以为理在彼, 纷纭扰攘, 相非相谤。但彼等无论如何尽力推测, 总不出于错觉一途。譬如盲人摸象, 其生平未曾见象之形状, 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 即谓是为象之全体。故或摸其尾便谓象如绳, 或摸其背便谓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谓象如地。虽因所摸处不同而感觉互异,总而言之, 皆是迷惑颠倒之见而已。若佛法则不然。譬如明眼人能亲见全象, 十分清楚, 与前所谓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须亲证“真如”, 了无所疑, 决不同哲学家之虚妄测度也。何谓“真如”之意义?真真实实,平等一如,无妄情,无偏执,离于意想分别, 即是哲学家所欲了知之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也。夫哲学家欲发明宇宙万有之真象及本体, 其志诚为可嘉。第太无方法, 致罔废心力而终不能达到耳。以上所说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学, 仅略举其大概。若欲详知者, 有南京支那内学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卷, 可自详研, 即能洞明其奥义也。四、佛法非违背于科学常人以为佛法重玄想, 科学重实验, 遂谓佛法违背于科学。此说不然。近代科学家持实验主义者,有两种意义: (一)是根据眼前之经验,彼如何即还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二)是防经验不足恃,即用人力改进,以补通常经验之不足。佛家之态度亦尔, 彼之“戒”、“定”、“慧”三无漏学, 皆是改进通常之经验。但科学之改进经验重在客观之物件, 佛法之改进经验重在主观之心识。如人患目病, 不良于视, 科学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 佛法则努力医治其眼以求复明。两者虽同为实验, 但在治标、治本上有不同耳。关于佛法与科学之比较, 若欲详知者, 乞阅上海开明书店代售之《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著者王小徐, 曾留学英国, 在理工专科上迭有发见, 为世界学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 创立新理论解释佛学,因著此书也。五、佛法非厌世常人见学佛法者, 多居住山林之中, 与世人罕有往来, 遂疑佛法为消极的、厌世的。此说不然。学佛法者, 固不应迷恋尘世以贪求荣华富贵, 但亦决非是冷淡之厌世者。因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乐为苦乐,抱热心救世之弘愿,不唯非消极,乃是积极中之积极者。虽居住山林中, 亦非贪享山林之清福, 乃是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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