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若干问题的操作办法及要求
一、关于召开查摆问题专题会议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都应召开查摆问题的专题会议,会期不少于1天,应于6月5日前开完。
2、查摆问题的专题会议,市委督导组要派人参加,邀请3-5名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县(市、区)常委班子专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同级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政府副职列席,可扩大到同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3、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在专题会议结束后5天以内,要将梳理出来的班子“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经市委督导组审核后,报市委“活动办”联络协调组和联系点市领导审定。
二、关于领导干部谈心谈话
1、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是:领导班子及成员(包括自己)存在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解决班子及个人“四风”问题的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市委督导组要及时将平时掌握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给联系点的市领导,供市领导谈心谈话时参考。
三、关于对照检查材料的征求意见和审核把关
1、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在班子成员间相互征求意见。班子成员彼此之间,都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内容、有质量的意见。
2、县(市、区)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送审的大体时间安排是:5月30日前报市委督导组审核;6月2日前报联系点市领导审核;6月5日前报市委“活动办”审核;6月10日前报市委书记审核;6月12日前报省委督导组审核;6月15日前报省委“活动办”审核;6月18日前报挂点省领导审核。其中奉新县党政正职对照检查材料应提前5天左右时间送审。常委班子其他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时间,可按延后一周左右时间把握。
3、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时间应基本同步。
4、县(市、区)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程序是:
第一步:县(市、区)常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经集体讨论,征求同级党委全委会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意见后,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报市委督导组。
第二步:市委督导组严格按对照检查材料要求,审核把关,对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列出具体表现的,剖析原因不透彻的,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要督促修改或者退回重写,审核通过同意报送市委“活动办”联络协调组的,均由督导组组长签字同意。
第三步:市委“活动办”联络协调组负责收集,市委“活动办”统一组织安排审核,同时报联系点市委常委审核。
第四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
5、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程序是:
第一步: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经集体讨论,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由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并签字同意报市委督导组。
第二、三步同县(市、区)常委班子。
6、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外的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
第一步:自己动手撰写,由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并签字同意报市委督导组。
第二步:市委督导组严格按对照检查材料要求,审核把关,对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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